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时间:2022-03-24 20:27: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时间:2022-03-05 10:32: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时间:2022-03-05 10:03: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时间:2022-03-02 11:56: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22-03-02 11:43: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