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0-18
关于领取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现将我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起开始发放。
二、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1.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方式,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2.现场领取。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报名考点所在的市级会计管理机构发证地点领取证书。仅限工作日时间领取。
三、注意事项
1.随证书一同发放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2.报名考点查询。全省考点按属地划分,对照准考证号的第二位至第五位编码可查找报名考点(《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见附件1)。
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准考证号。
3.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规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1.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kjw.hlj.gov.cn/detail?title=%E5%85%AC%E5%91%8A&id=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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