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1-17
【问题】本年利润结转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吗?
【回答】是的。按照中国公司法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制企业在年末进行利润结转时,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按照当年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这个比例通常是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则可以不再继续提取。这是为了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留存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抵御风险或未来可能的亏损,同时也限制了过度分配利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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