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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何时交?有哪些优惠政策?快来看契税那些事儿

来源:深圳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1-17

学员咨询:“买房以后,该何时缴纳契税?”。接下来一起来学习一下契税相关知识吧。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纳税义务执行时间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个人购买住房有什么契税优惠政策?


1.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除外)。


温馨提示: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简易问答

1. 如果用拆迁补偿款购置房屋,该如何缴纳契税?


答: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的,适用以下规定:选择货币补偿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2.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如何征收契税?


答: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3. 装修房屋契税的计税价格是不是包括装修费?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4. 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什么情形下免征契税?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


5. 事业单位改制是否缴纳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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