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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报2023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来源: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3-05

近日,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在官方网站发布《2023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告》。对8家资产评估机构及26名资产评估师分别给予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警告的行业惩戒;对9家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资产评估师进行谈话提醒。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2023年度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49家,检查覆盖面约16.5%。根据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评估等业务分类,共抽样检查资产评估报告675份。


从检查情况看,各评估机构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发表恰当的专业意见,但个别资产评估机构在质量控制体系、评估准则执行和业务报备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未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准则。执行评估程序时,现场勘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收集整理评估资料不完整、不充分,评估模型设计不合理,缺少必要的分析和估算过程,分析和估算参数选取依据不足或要素缺失,评定估算存在错误等。二是质量控制体系流于形式。虽然建立了质量控制制度,但是实际执行不到位,业务底稿中无复核痕迹或缺少实质性复核意见。三是业务报备不规范。未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进行业务报备。


经评议、复核,惩戒委员会审议通过,省评协对8家资产评估机构及26名资产评估师分别给予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警告的行业惩戒。


(一)公开谴责


衢州永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抽查的项目普遍存在评估基本程序缺失,缺少估算分析过程。部分资产评估项目存在明显高估倾向,且金额巨大。2022年和2023年均存在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的情形。


(二)通报批评


省评协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0名资产评估师实施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存在的主要问题:抽查的项目存在严重的估算差错;缺少分析估算过程,且涉及金额较大;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


(三)严重警告及警告


省评协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及6名资产评估师实施严重警告的行业惩戒,对3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0名资产评估师实施警告的行业惩戒。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项目缺少必要的分析和估算过程;评估现场调查不充分,未进行盘点、函证;参数选取依据不足和评定估算存在错误;收入预测不合理。


(四)其他监管措施


省评协对检查中存在现场调查程序不充分、资料获取不完整、报告披露不到位等问题的9家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资产评估师进行谈话提醒,对检查中存在资料获取不完整等问题的4家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资产评估师进行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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