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林会计网 财经课堂 咸林会计网校 财税训练营 咸林财税 会计继续教育
最新看点
税务网校
财税热点
会计训练营
咸林财税
财经法规
财税问答
继续教育
就业服务
来源:西藏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4-30
【问题】资源回收企业可通过哪些平台反向开票?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第五条规定,资源回收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出售者反向开具标注“报废产品收购”字样的发票。
打赏
收藏关注
上一篇: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休年假?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是否可以申请抵税不退税?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