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服务 - 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如何计算关联方利息支出?

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如何计算关联方利息支出?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15

【问题】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如何计算关联方利息支出?


【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的规定:“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课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