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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选拔高层次财会人才(学术类)工作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3-04

咸林会计网讯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学术类)工作的通知》,择优录取40人左右。 


报名条件包括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教授(高级)以上职称,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从事会计、财务、审计等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研究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最近5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的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或主持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以第一负责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厅局级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全国、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其他班次的,不再参加本次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责任给所在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选拔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统一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财政局协助做好宣传、报名、审核等工作。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学术类)申请表》,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所在地报财政部门资格初审,2025年4月10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


根据资料审核、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择优录取40人左右,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内蒙古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官网原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学术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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