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2-21
【问题】集团内部企业间借款有利息,免征增值税吗?
【答案】财税【2019】20号《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延期)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所以,集团内企业间有偿借贷收取的利息,要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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