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3-03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从2022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是否每个人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有哪些人不需要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明确,2021年至2023年,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继续适用免于年度汇算的政策。
第一类是对部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且本应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包括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均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就不在免予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满足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在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需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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