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3-12
【问题】科技人员取得公司发放的现金奖励是否有个人所得税优惠?
【答案】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