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07
【问题】纳税人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回答】按照14号公告、17号公告和19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1. 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 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 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 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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