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17
【问题】印花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有哪些税收优惠?
【回答】《印花税法》第八条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一是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二是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一是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三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四是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五是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六是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七是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八是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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