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10-24
【问题】上游开具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品名不符合涉嫌虚开,能否向下游按照实际销售货物开具品名相符的发票?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