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12-02
【问题】请问我司属于2022年度的财政补贴,是应该当年计提入账收入缴纳所得税,还是2023年正式收到财政补贴后再入帐缴纳所得税?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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