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12-06
【问题】《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数量应如何填写?
【回答】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