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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个税汇算这两项新增扣除别漏报啦!

来源:厦门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4-12

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新增了两项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养老金”,别忘记填报哦!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内容:


(1)政策实施时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适用范围和扣除标准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享受扣除的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注意啦!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4)享受扣除的起算时间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养老金扣除 

政策内容:


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温馨提示:2022年有缴交个人养老金的纳税人,才可以填报这项扣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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