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6-12
【问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要点是什么?
【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3.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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