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网校 - 问答精选 -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来源:安徽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7-06

【问题】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回答】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8号)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课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