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7-12
【问题】什么情况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回答】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1. 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抵扣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红冲;
3. 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4. 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