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8-17
国家税务总局8月14日印发了《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报考人员可于8月24日17时前通过指定方式进行报名。
通告公布了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向、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事项。通告明确,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通告确定,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设综合管理、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3个专业,合计选拔11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105人(含定向5人),税务系统外5人。各专业具体选拔情况为:综合管理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20人;税费业务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65人,税务系统外学员5人;税收信息化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20人。
通告规定,选拔程序包括预录取、学习能力评估、工作能力评估、综合评价等四个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预录取成绩占50%,学习能力评估成绩占25%,工作能力评估成绩占25%。综合评价选拔期各个环节的表现后,公布正式录取人员名单。
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初步定于9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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