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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12
按照政策规定,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7月大征期到了,教你如何申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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