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1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所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收购烤烟叶、晾晒烟叶的应当缴纳烟叶税。
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操作指引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菜单。
第二步,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一)点击【新增税种】卡片 一 勾选增加“烟叶税”一【税源采集】。
(二)点击【填表式申报】一 在界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1. 进入功能界面,点击【新增税种】。
2. 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烟叶税”,点击【确定】。
3.“烟叶税”卡片增加成功。
4. 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系统跳转到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5. 进入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需点击【新增行】采集税源信息。
上述信息填写完成后,再进行税源基础信息采集。纳税人可选择单笔录入或者批量导入。
6. 录入烟叶税税源信息。
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税源采集。(需要注意的是,烟叶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7. 已采集烟叶税税源信息可以进行手动修改,对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点击【删除】按钮。
1. 进入功能界面,点击【填表式申报】。
2. 点击左侧功能菜单点击烟叶税。
3. 进入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需点击【新增行】采集税源信息。
4. 录入烟叶税税源信息。
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税源采集。
5. 已采集烟叶税税源信息可以进行手动修改,对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点击【删除】按钮。
第三步,烟叶税申报
纳税人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需先进行申报计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
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纳税人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点击【填表式申报】一 在页面左侧选择纳税申报表,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四步,申报更正与作废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若发现申报表有误,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申报更正与作废。
1.【我要办税】一【税费申报及缴纳】一【申报更正与作废】。
2. 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若纳税人申报数据有误,需要修改的,即使已经缴纳税款,也可以申报更正,如申报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且超出缴款期限的,要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或者【展开】里的申报表名称查询到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更正】。
若纳税人申报有误,尚未缴纳税款且未过申报期限,可以作废后重新申报。已缴纳税款的申报表无法作废。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根据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或者【展开】里的申报表名称查询到需要作废的申报表,点击【作废】。
第五步,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款。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