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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2-22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月销售额15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政策呢?带你一张图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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