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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2-22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那么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该优惠政策呢?一起来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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