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税答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11-09
问题描述:因为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申报纳税怎么办?
专家回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申报纳税的地区,通常会发布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如果在延长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申报纳税事项,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一般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
政策依据
《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4个事项按照行政征收相关事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同时简化办理程序。
(一)简化受理环节。将受理环节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税务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的受理机关由省税务机关调整为主管税务机关,取消代办转报环节。
(二)简并办理程序。将办理程序由“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调整为“申请、受理、核准(核定)”。
1.“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对其提供的生产经营和货币资金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且符合法定条件的,通知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对该事项不再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申请后,对其反映的困难或者不可抗力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且符合法定条件的,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