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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出租住房的税费包括哪些的问题

来源:中税答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11-11

问题描述:我公司租入居民个人住房,需要代为承担个人出租住房的税费,这些税费都包括什么?


专家回复:在增值税方面,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在房产税方面,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印花税方面,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政策依据


《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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