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8-04
【问题】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吗?
【回答】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问题】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吗?
【回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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