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8-20
【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广告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回答】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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